4月21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在该院五楼举行,来自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叶城支行的共5名工作人员成为叶城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并正式“持证上岗”。
聘任仪式上,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清华向与会人员宣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检委会专职委员阿依夏木姑丽·艾尔肯宣读《聘任决定》。
刘清华说:“从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中聘任检察官助理,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术业有专攻,行政机关特邀检察官助理,具有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将为检察机关专业化、精准化办案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万涛介绍,为保证聘任检察官助理质量,院党组主要领导多次与县委政法委和相关行政机关单位主要领导沟通协调,切实将各行政机关业务精、作风实、能干事、肯干事的业务骨干选聘为检察官助理。
按照《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规定,特邀检察官助理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一年至二年。主要参与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卫生健康、金融、证券、税务等相关领域专业性强、需要运用专业知识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作为一名经济口的干部,受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我感到很荣幸、很骄傲,以后一定会尽己所能,积极参与到检察工作中来,架起检察和经济口沟通协调的桥梁,主动融入、积极工作,为法治叶城多做贡献!”中国人民银行叶城支行艾则孜·阿卜杜麦麦提高兴地说。
供稿:曾彦平
供图:办公室
编辑:刘昆
审核:罗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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