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后,
西吉县马莲乡
杀害妻子的新疆男子安永福
在西吉县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
安永福与马小丫(化名)于年12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日常生活中,安永福曾因家庭琐事,对马小丫进行多次殴打。
事情要从年1月15日说起,马小丫带着儿女,从居住地新疆叶城县,回到了宁夏西吉县马莲乡北山村其爷爷家。同年2月9日,安永福来到爷爷家准备接马小丫和儿女回新疆。2月13日12时许,安永福与马小丫及其家人商量回新疆之事未果,便产生杀人恶念。
当日14时许,安永福乘车到西吉县将台乡街道某五金商店,买了两把单刃尖刀,藏在他所居住房间内的土炕被褥下。随后,安永福将马小丫叫至房内,商量回新疆事宜,双方因此发生争吵。
安永福一把将马小丫甩倒在炕上,取出被褥下的尖刀,左右手各持一把,捅刺向了马小丫胸腹部等处,共30余刀。马小丫大声呼救,其姑姑闻声进来,一边劝阻安永福,一边向在附近干活的丈夫铁某某呼救,安永福还出言威胁其姑姑,不许阻拦。
铁某某赶到现场后,手持煨炕用的推耙子冲进了房间内,用推耙子制止住了安永福,并将安永福手中的两把刀夺下。过程中铁某某左手大拇指被安永福咬伤。
最终,马小丫因双肺、心脏、肝脏被锐器刺破大出血当场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
安永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安永福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持事先备好的尖刀,向马小丫捅刺30余刀,不听他人劝阻还出言威胁,又咬伤制止者手指,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核准被告人安永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固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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