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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一、新疆劳动就业的基本状况

二、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三、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就业意愿

四、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五、劳动就业创造美好生活

六、积极践行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

结束语

前言

劳动是人的存在方式,也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权就是维护人的尊严,就是保障人权。

中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劳动力大国。做好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关系劳动者基本权利和生活幸福,关系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关系国家繁荣、民族复兴。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尊重劳动者意愿,依法保障公民劳动权利,积极践行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努力使人人都能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实现自身发展。

按照国家关于劳动就业的大政方针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中国新疆把促进劳动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坚持把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多渠道增加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就业。通过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新疆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项人权得到有效保障和发展,为确保新疆各族群众同全中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新疆劳动就业的基本状况

新疆地处中国西北边陲,长期以来,受历史和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发展相对滞后,贫困人口较多。特别是南疆四地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生态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薄弱,就业承载能力严重不足,是国家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加之长期以来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鼓吹“来世天定”“教法大于国法”,煽动广大群众抵制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排斥现代科学知识,拒绝学习掌握就业技能、改善经济条件、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导致一些群众思想观念落后,文化程度不高,就业能力不足,就业率较低,收入十分有限,生活陷入长期贫困。

做好劳动就业工作,对于保障各族人民劳动就业权利、发展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特别是年中共十八大以来,新疆大力实施就业惠民工程,持续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有效扩大就业容量,就业形势持续向好,各族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升、生活质量越来越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近年来,新疆贯彻落实国家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顺应人民呼声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等文件,在经济发展、财政保障、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和城乡、区域、群体统筹,以及支持灵活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为促进劳动就业、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聚焦劳动就业重点群体和深度贫困地区,引导各族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有序进城就业和自主创业,扎实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年至年,新疆的劳动就业总人数从.24万人增加到.12万人,增长17.2%;年均新增城镇就业47.12万人以上,其中,南疆地区14.8万人,占比31.4%;年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次以上,其中,南疆地区.8万人次,占比60%以上。

就业结构更趋合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劳动力向第三产业有序流动。从三次产业分布看,就业人员占比年为45.4∶16.0∶38.6,年为36.4∶14.1∶49.5,其中,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提高了10.9个百分点,成为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从城乡分布看,越来越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流动,城镇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年城镇就业人数.4万人,年增加至.17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55.2%。

劳动力素质明显提升。通过实施教育惠民工程,新疆的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均达历史最高水平。年,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45.38万人,比年增加14.62万人;中等教育在校生.36万人,比年增加14.76万人。通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养造就了一支新时代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据统计,年至年,全疆年均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8万人次,其中,南疆地区年均培训45.14万人次。参训人员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绝大多数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稳定就业。

居民和职工收入稳步增长。年至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32万元增至3.47万元,年均名义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元增至1.31万元,年均名义增长8.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76万元增至4.07万元,年均名义增长8.5%,连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39万元增至2.2万元,年均名义增长9.9%。全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由5.35万元增至7.94万元,年均增长8.4%;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由3.62万元增至4.59万元,年均增长5.4%。年至年,南疆地区及兵团四个深度贫困团场有15.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并实现了脱贫。

事实说明,近年来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总体态势良好。但也要看到,还面临经济发展底子薄、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多、就业技能水平低等困难和挑战。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劳动力素质、转变思想观念,是解决新疆劳动就业的一项长期任务。

二、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近年来,新疆更加注重制定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时健全完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劳动者稳定就业、持续就业、长期就业。

优化产业结构扩充就业容量。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完善多元化产业体系,既注重发展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的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又大力发展纺织服装、消费电子、鞋帽箱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着力拓展就业空间,扩大就业规模。年成立的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足优势资源转换,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等六大产业,截至年底,已吸纳8万余人就业。年以来,国家大力支持新疆纺织业发展,仅年至年全疆纺织服装产业新增就业35万人。喀什地区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电子产品组装等产业,积极引进和培育相关企业入驻园区并向乡村生产车间延伸。截至年底,该地区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家,吸纳就业1.67万人,各类园区落户工业企业家,吸纳就业8.41万人。阿克苏地区加强产教融合,推动纺织服装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带动3.24万人就业。

帮助重点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实施就地就近就业政策,因地制宜建立乡村“卫星工厂”“扶贫车间”吸纳就业,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组织带动就业,推动产业(工业)园区稳定就业,发展旅游产业促进就业。聚焦南疆地区22个深度贫困县和兵团四个深度贫困团场,实施就业扶贫三年规划,年至年6月,累计帮助22.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喀什、和田两个地区,实施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三年规划,年至年,累计帮助13.5万人转移就业。在全疆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和分类精准帮扶,做到“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年至年,累计帮助33.43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等,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年,新疆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0.36%,返疆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率达95.08%,均创历史新高。

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把创新作为扩大就业的新引擎,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持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自主创业补贴、税费减免,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创业者创业。培育创新创业载体,加强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创业平台和均等化服务。目前,新疆已建设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个,自治区级(兵团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7个,累计孵化小微企业家,带动就业人。培育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创新型创业企业和带头人,鼓励发展“互联网+创业”,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年,仅和田地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1亿元,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1.25万人创业。昌吉市萧民等6名妇女在当地人社部门的扶持下,创办了新疆巾帼众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逐步成长为集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后勤托管、政策咨询、信息化建设等多项业务为一体的劳务产业供应链龙头企业,有各族员工多人,为全疆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累计安置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多人次,实现总产值1.56亿元。

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着眼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通过发展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就业培训中心、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和订单、定岗、定向就业技能培训,构建了比较完整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以和田地区为例,年共有10.33万农牧民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实现就业9.83万人,就业率达95.16%。

发挥制度优势拓宽就业渠道。新疆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民族平等互助、共同发展进步的制度优势,利用国家对口援疆机制,统筹疆内疆外就业岗位,为各族群众到内地省(市)就业积极创造条件。年以来,已有11.7万人转移至收入更高的内地省(市)就业。新疆按照“按需培训、先培训后输出”的原则,开展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劳动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培训。转移就业人员到达就业所在地后,由企业安排住宿,提供被褥、洗漱品等日常生活用品,保障务工人员的住宿条件。部分省(市)企业还为务工人员提供公租房、廉租房、夫妻房。新疆及时为转移就业人员办理异地就业备案手续,解决转移就业人员在当地看病就医问题。内地省(市)及企业及时帮助转移就业人员解决子女入托、上学等问题,推动务工人员与当地群众共事共学共享共乐。

克服疫情困难稳就业保民生。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新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实行减负、稳岗、扩就业等多项措施,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复工达产,有效推进复商复市,着力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截至年6月底,全疆共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75.53亿元,大型企业减半征收18.95亿元,中小微企业全免56.58亿元。核准缓缴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7.06亿元,惠及家企业。为8.31万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9.04亿元,惠及职工.61万人。55.24万人享受各项就业补贴16.95亿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97万人,新增创业4.18万人、带动就业6.9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16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次,同比增长46.1%。通过多措并举,新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取得了扩大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三、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就业意愿

新疆始终把尊重劳动者意愿作为制定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依据,确保广大劳动者能够自主自愿、心情舒畅地生产生活。

全面了解劳动力资源状况。持续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定点监测、企业用工监测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监测,建立失业监测预警机制,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对辖区内劳动力数量、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就业状况等基本信息进行摸底,根据监测和调查结果制定就业政策和规划。调查显示,截至年底,全疆有农村富余劳动力.03万人,其中,南疆地区.41万人,占比63.86%。

及时掌握劳动者就业意愿和需求。定期开展劳动者就业意愿调查,及时掌握劳动者在就业地点、就业岗位、薪酬待遇、工作条件、生活环境、发展前景等方面的需求,以便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努力达到人岗精准匹配,促进长期稳定就业。据调查,年初,喀什地区莎车县古勒巴格镇奥依巴格村共有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人中,8人有转移就业意愿,占比85%。这些人员中,有人愿到工厂车间工作,平均期望月薪元左右;人愿到外地从事打馕、餐饮、干果经营、文艺演出等职业。年,和田地区和田县巴格其镇的3个村共有人口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人中,人有转移就业意愿,占比88%;有人愿留在当地就业,希望到乡镇企业或村办工厂、扶贫合作社工作,平均期望月薪元左右;另有26人希望在当地创业,经营物流运输、物业家政、建筑工程、美发、餐饮、商超等。通过掌握就业意愿,满足个性化需求,有效促进了劳动力有序流动,提升了就业稳定性和满意度。

积极搭建就业信息平台。广泛联系用人单位,收集整理岗位供求信息,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广播、电视、村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及时公开发布,为劳动者自愿就业、自由择业提供信息服务。例如,阿克苏地区以公共就业服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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