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据教育部消息,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年7月7—13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统称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新疆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实地督导检查重点抽查了年29个申报县中的3个县(喀什地区叶城县、和田地区和田县、伊犁州霍城县),同时在前期已经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68个县中,随机抽取1个县(哈密市伊州区)进行了复查。
督导检查组分4个小组,对以上4个县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随访了5个县。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64所(个),其中小学28所、初中1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完全中学1所、教学点8个、特殊教育学校5所。在每个县还实地检查了发改、财政、编办、人社等部门。检查中,调阅了相关文件资料,核查了有关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当地群众的意见。
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国家办学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附件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7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0.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0.之间(详见附件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共17项指标,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分,评估达标标准不低于85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37项指标,总分分,其中17项核心指标赋分为分,上报时换算为分。核查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年申报的29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在94.41分至99.23分之间(详见附件3)。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提出申报的29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期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了监测和抽查,结果显示,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巩固。综合以上情况,督导检查组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有县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位置,作为固本强基、惠及民心的基础性工程,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完善机制,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着力压实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义务教育重大问题。近年来,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专门成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育、财政、发改、人社、编办等10多个部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自治区政府与各市(地、州)政府层层签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分解责任。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作为对各市(地、州)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切实传导压力,强化刚性约束。同时,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脱贫攻坚、维护稳定等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考核。此次抽检的叶城县、和田县、霍城县、伊州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直接指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一把手工程”,在治疆、稳疆、润疆、兴疆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得以凸显。
(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着力把握正确方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中,始终着眼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大局,高度重视加强党的领导,将党建作为重要引领和根本保障,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阵地。
一是旗帜鲜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理顺中小学党建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了中小学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强化了学校党组织的功能,形成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全覆盖的工作格局。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政治保障、办学治校能力切实增强。
二是全面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毫不松懈管好课堂、教师、网络和校园文化阵地。全面加强教材管理,成立自治区教材委员会、教材编写委员会和教材审读委员会,坚决肃清问题教材流毒,有效统筹教材及教辅管理,完成两轮教材编修工作,实现新疆教材体系与国家教材体系全面接轨。
三是深入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统筹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发挥思政课主渠道作用,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组织编写《可爱的中国》《简明新疆地方史读本》等地方思政课教材,纳入中小学必修课,加强校刊校报、校园网、广播、图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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