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公安部近日发布命令,对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个有功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新疆公安机关4个集体4名民警获表彰,分别是:奎屯市公安局“-”专案组、叶城县公安局某大队、额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博乐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荣获集体一等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民警阿力甫江·斯拉吉丁、轮台县公安局哈尔巴克派出所所长马超、托克逊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赵典鹏、自治区公安厅民警杨群鹏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年6月下旬以来,新疆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党委的领导和指挥下,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狠抓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了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行动期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讲政治、敢担当、善斗争,深入推进各条战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打防管治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及时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治区公安厅号召,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和历史主动精神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坚决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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