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引导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喀什地区叶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开展电动车不文明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叶城交警结合辖区道路实际,在辖区各重要路口路段,对过往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的同时,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耐心讲解违法行驶的危害性,告诫电动车违法上道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醒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通过电动车专项违法整治行动,有力震慑了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整治效果,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喀什交警温馨提醒

01佩戴头盔,安全出行

骑行和乘坐电动车过程中,主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佩戴习惯,保障自身骑行安全。

02登记上牌,文明骑行

主动申领安装电动车牌照,做到无照不骑行、酒后不骑车,不违法载人、不安装遮阳篷(伞)、不在骑行中接打电话,主动避让行人。

03限速行驶,遵守交通秩序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按道行驶、按灯停走、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不乱穿乱行,不超速超载,身体力行维护交通秩序。

04绿色交通,低碳出行

提倡出行时优先采用步行、共享单车、公交车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努力养成文明、节约、低碳、绿色的交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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