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引导全社会标准使用普通话,满足社会人员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经省语委办批准,决定开展晋城市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测试对象本市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学校教师、公共服务行业等其他行业从业人员,统称为“社会人员”。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八条:测试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凡持有晋城市(含各县区)身份证或具有晋城市户籍的本市人员,持有晋城市居住证或在晋城市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在我市报名。已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大专院校在校师生不在我市测试中心报名,须在就读学校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测试。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二、报名时间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三、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试人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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